随便写写
吃的很杂
因为喜欢的不是躯体而是他们的灵魂

© 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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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来源图片,后来发现写偏了


阿帕基和米斯达两人合住在一间屋子里面,最常遇到彼此的地点是客厅,而且窗户一定要是半开着的,没有窗帘、好让月光洒进来。


地上放的啤酒罐挂着水珠的是米斯达喝的,堆成一堆的是阿帕基的,因为米斯达喜欢从冰箱里拿阿帕基的储备,而阿帕基通常买了直接喝,然后抬眼去骂米斯达白嫖。


茶几上是外卖披萨的纸盒,里面剩下两块没吃完的披萨,其中一块还被咬了几口。米斯达放学或者下班的时候会带几份回来,他和阿帕基的口味不差太多,只是偶尔会问下他要吃什么口味。


米斯达是大学生,是酒吧驻唱,是姑娘们一杯酒就能买走的情人,他热情的像是那不勒斯街头的小黑狗,在女孩唇角落下一吻后离开的样子又像极了巷子里摇尾的黑猫一一但总而言之,他是自由的,是吹遍小巷的风,是在海上打转的海鸥的羽毛。


他和阿帕基写歌,在昏暗的客厅里面作词,歌词写在沾着番茄酱的纸张上,漂亮的银发美人说他邋遢,却没见过他把纸换掉,只是安静的在这个充满着酒精和快被晚风吹凉了的、暧昧的空间中记下米斯达醉醺醺的情话,这一段词的味道是番茄味的,那一段曲的味道是巧克力冰淇淋。


米斯达不知道阿帕基是做什么的,他也不在意,又时发问只是一时兴起的好奇,只要阿帕基不说,他也没有刨根问底的兴趣。他在校园里讲过阿帕基几次,他没向他的好室友提过,只记得男人一次扎着高马尾,一次戴着眼镜,穿着漂亮的长靴,和那件挂在门口时不时会被他当成钥匙盛放地的风衣,拿着一杯咖啡行走在校园里。一瞬间米斯达觉得这个男人完美的存在于这个世界,却又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这也许就是他会去吻阿帕基的原因,抛开酒精、深夜、电视里放到一半的爱情电影、手机后台里中午看到结尾的情色短片、把彼此之间距离模糊到不行的月光、他的漂亮、和他的欲望。


盖多•米斯达,这个毛小子,只是单纯的想要亲吻雷欧•阿帕基而已。


他暂时没有闲工夫去判别这究竟是爱还是冲动,他才18岁,有的是借口。但你不能说他不爱,不能不许他狂妄,他18岁,正是个要把人吞入腹中的年纪。


“所以我们要写歌。”


这是米斯达最常对阿帕基说的一句话。


“因为我想把情绪和欲望、还有你那双漂亮眼睛,都给揉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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